近期,张家界市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全市创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示范乡镇与文明示范路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全面发展。一是制定了《张家界市农村公路管养示范乡镇及文明示范路考核评定实施方案》,公布了农村公路管养示范乡镇与文明示范路考核评分办法,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二是在10月12日召开全市农村公路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包括扎实创建农村公路管养示范乡镇及文明示范路在内的农村公路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农村公路工作目标任务。三是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市农村公路局全体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分组深入区县蹲点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四是明确奖励办法,市交通运输局安排资金100万元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专项资金,以奖代投专项用于示范乡镇和文明示范路创建。考核评定为示范乡镇的奖励5万元。考核评定为文明示范路的,分别按县道2000元/公里、乡道1000元/公里、村道500元/公里的标准予以奖励。四是引导各区县落实好“四到位”,即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夯实农村公路管养示范乡镇与文明示范路的创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