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娄底市从8月起对城区出租汽车规范服务及车容车貌进行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娄底市城市客运行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考核标准》,具体有十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要做到“三无”、“六净”,即车内无杂物、无异味、车身无挂痕,车身净、车内净、座位净、玻璃净、轮胎净;二是车辆设施、设备、营运标志齐全有效;三是车身外观整洁、无污垢锈斑、脱漆、凹凸,车辆号牌完整、清洁、无遮盖;四是车身内外无擅自张贴、摆放广告现象;五是严格落实出租车座套清洗保洁制度,即脏即换;六是司机仪容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七是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无乱停乱靠、违章占道等现象;八是无在客流集中地段拉客、揽客,随意上下乘客现象;九是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客,不说脏话、粗话,主动向乘客提供电子打票,无违规使用手机、在车内吸烟、向车外吐痰、乱丢东西等现象;十是按表收费,无拒载、甩客、绕道、拼客等现象。对违规车辆实行日小计、周统计、月通报。违规情况将纳入质量信誉考核成绩。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改变出租车的卫生状况,进一步提升行业形象,给乘客营造一个舒适的乘车环境。
娄底市客管处将对整治活动的先进单位和优秀驾驶员进行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尤其是在迎检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和驾驶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