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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水衡阳市城区段水上交通管制分阶段进行

发布日期:2012-08-17 16:55
信息来源:省地方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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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衡阳市地方海事局逐一向各水运企业、船舶所有(经营)人发放《关于蒸水衡阳市城区段水上交通管制有关事项的告知书》。《告知书》主要内容是:经衡阳市人民政府同意,交通管制分宣传教育、自查自纠和执法管制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教育阶段。81日至831日,主要任务是:制定方案,召开船主会议,发布公告和告知书,市地方海事局对符合要求的船舶核发通行证。二是自查自纠阶段。91日至930日,水运企业、船舶所有(经营)人进行自查自纠,做好船舶运输统筹安排,组织和租赁载重量不超过300吨且总长不超过55米、型宽不超过8.6米的运砂船进行运输,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自觉做到载重吨超过300吨和总长超过55米、型宽超过8.6米的运砂等货船不进入蒸水城区段航行,自觉做到不超载运输。三是执法管制阶段。 101日起,由衡阳市地方海事局在蒸水实行交通管制,严禁载重量超过300吨和总长超过55米、型宽超过8.6米的运砂等货船进入蒸水城区段航行。凡载重量超过300吨和总长超过55米、型宽超过8.6米的运砂等货船进入蒸水城区段航行,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