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8月7日止,湘潭市水上交通安全监控指挥中心试运行达到100天,实现监控范围内零事故。
4月底,按照全省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湘潭市进一步明确了县管乡包村落实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按要求在全市12个渡口和10个港区泊位建设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设立了市、县水上交通安全监控指挥中心(1个市级中心,2个县级中心)。4月30日,该中心开始试运行。
为确保视频监控稳定有效,中心试运行以来,每日6时至19时30分(汛期全天24小时)对全市22个视频监控点进行实时监控。重点监控渡船是否超载,乘客、渡工是否穿(拿)救生衣,港区作业秩序是否正常等。通过监控发现的问题,监控中心立即利用音视频广播系统对违章、违规的渡口渡船进行喊话提醒,随后将其行为通知各县(市)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部门,督促对其整改。
中心试运行100天来,及时提醒并纠正违规现象20多次,发出监控情况整改通报11份,监控范围和对象未发生一起交通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