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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建章立制推动农村客运安全有序发展

发布日期:2012-07-31 15:21
信息来源:湘西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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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湘西州人民政府出台《湘西州发展农村客运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有效推动农村客运发展,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解决农民群众安全出行的问题。
  《办法》明确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的原则, 按照“因路定车型”规范发展农村客运。由州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根据国家、省道路客运安全通行勘验技术要求,结合湘西州农村道路交通建设实际,制定《湘西自治州农村公路“因路定车型”勘验暂行技术要求》,竣工验收合格需要开通客运线路的农村公路,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县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县市人民政府在40个工作日内组织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进行现场勘验并出具勘验报告。州内农村公路开通客运线路必须依据勘验报告,符合标准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方可准予农村客运经营许可。同时要求农村客运应实行公司化管理。
  《办法》还明确要求,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农村客运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和农村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层次考核管理,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机动车辆的日常安全监管,预防和制止机动车辆非法载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