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永州市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对“十二五”期间全市国省干线公路(以下简称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建设资金的落实和有效使用,确保工程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市政府办公室以永政办发[2012]10号规范性公文的形式,通过纸质传媒和网络载体公开发布《永州市“十二五”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共十二章72条,其中总则(5条)、《组织机构与职责》(6条)、计划与前期工作(4条)、项目设计(7条)、项目法人(10条)、建设资金筹措与管理(10条)、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8条)、工程变更管理(8条)、征地拆迁与施工环境(3条)、工程监管和考核(6条)、交工竣工验收(4条)、其他(1条)。《办法》包括:公路新建、公路提质改造、公路提质改善三类。《办法》规定:干线公路建设的基本原则是统一规划、优化设计、分级负责、定额投入、严格管理、保证质量、确保安全。市人民政府是全市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除规划以外的有关前期工作和设立项目法人、筹措建设资金、征地拆迁等工作。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项目法人资格审查。县区人民政府的职责是组建项目法人,开展项目前工作,负责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搞好施工矛盾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