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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办法》出台

发布日期:2011-09-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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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德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常德市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全市治超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常德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根据规定,考核将采取定期、不定期和专项考核等方式进行,定期考核分半年和年终综合考核;不定期考核主要为暗访。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目标、组织领导、联合执法、执法管理、源头控制、治超环境、农村公路、物质保障、工作经费、宣传教育等10个方面。
《办法》规定,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作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举措,对工作成绩突出、完成任务较好的,由市政府通报表彰,给予嘉奖;对不重视治超工作、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办法》的出台,对督促各县市区级政府正确履行职责,加大治理力度,巩固治超成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