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列入全省“十一五”干线改造的有9个项目,建设规模为314.122公里,总投资15.038亿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干线公路建设,采取六项举措强力推进。一是市委市政府主导。市里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为顾问,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干线公路大会战领导小组,下设娄底市干线公路建设办公室,从市交通、财政、国土、监察、公路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负责日常工作,统一领导全市的干线公路建设。各县市区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公室,每月一调度,推进项目进程。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市政府在《娄底市“十一五”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前期工作经费由市本级财政安排;项目建设所需征地拆迁费和工程缺口经费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筹措解决。通过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土地开发、财政担保贷款、出台优惠政策等措施筹资4.8亿元。三是抓重点工作监管。该市是能源原材料基地,交通流量大、超载车辆多,为保证路面使用寿命,将全市所有路面厚度从原设计的25~26cm变更到30cm。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市干线公路建设路面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对原材料和施工工艺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同时,层层建立健全了安全保证体系,把安全细化到工程施工的每一个环节,从开工至今,我市未发生一起责任安全事故。四是部门联动配合。干线公路建设牵涉面广,前期工作阶段,发改、交通、公路、环保、农业、林业、水利、规划等部门简化手续,优惠收费,及时办理。项目实施阶段,各县市区、市直业主管理单位与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全市干线公路建设。五是优化建设环境。项目沿线乡(镇)党政一把手为建设环境优化、矛盾调处的第一责任人。市政府规定,由于施工环境不优,导致阻工1小时及以上算一起阻工事件,连续发生2起阻工事件的乡镇,免除该乡镇党政一把手职务;有2个乡镇党政一把手免职的,市委免除该县市党政一把手职务。各级纪检、监察、公安等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了职责,加大了监督和打击力度,对无理取闹、阻工闹事、敲诈勒索、强行揽工参运的事和人给予了坚决严厉打击,施工环境总体良好。六是兑现考核奖惩。市委市政府把干线公路建设工作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和行政效能监察范围,在考核总分值中增加此项考核分值50分;对组织不力、完不成干线公路建设季度任务,季度考核分在70分以下的,启动问责程序;每年评选干线公路建设记功集体2个,在县市区中评选一、二、三等奖,在市直部门中评选先进单位若干个,评选优秀项目业主若干个,评选优化施工环境先进乡镇若干个。对在干线公路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