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州市地方海事局加强全市汛期期间水路交通安全监管。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汛期水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监管工作落实到水域、船舶。二是保障防洪物资。要求各地方海事处做好应急船舶、物资准备工作,海巡艇、安全维护船、海巡执法车24小时值班待命。三是加强隐患排查。对辖区内航道航标、渡口码头和客渡船舶以及涉航工程水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达不到安全标准渡口实行关闭,对不适航船舶实行停航处理,并要求各涉航工程业主采取防控措施避免失控船舶或漂流物冲击。四是强化信息沟通。及时发布辖区内天气、水文及通航环境信息,要求各船舶(设施)所有人落实好船舶(设施)停泊点和停泊措施,防止船舶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