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以来,新晃县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负责人带领县政府办、交通局、安监局和县地方海事处有关人员深入乡镇赶集现场,加强乡镇码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检查重点为乡镇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在赶集日到码头现场值守以及安全监管措施是否到位。在检查中发现,一是船舶人货(畜)混装;二是湘客渡船超载。检查组责令船主对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要求:一是各主管部门、各乡镇一定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二是乡镇安全监管机构还需加强,以解决乡镇安全力量;三是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在人手不够的情况下所有干部都要轮流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