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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市州局长调度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0-10-23 11:37
信息来源:厅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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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0日,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市州局长调度会议在长沙召开。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自荣主持,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陈石祥出席。14个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同志、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赵平指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启动以来特别是2020年以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和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目前省、市改革整体到位,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人员划转近70% ,队伍保持基本稳定,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加大,行业形象稳步提升,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值得充分肯定。与此同时,也要客观看待当前改革面临的形势,改革推进不平衡、个别市州和县市区改革进度滞后,省调整下放执法事权承接未落地,执法协作机制尚未建立,改革政策不配套等问题仍然突出,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想方设法尽快解决。对各市州普遍反映的执法机构性质、人员划转、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事权承接等问题,赵平一一作了回应。

赵平强调,实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深刻变革,也是行业管理机制的一次重塑,全系统务必高度重视,把改革作为推进行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启湖南交通强国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抓手推进。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坚持把行业治理新体制机制建立运行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省厅将继续加强对市州的指导,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对县市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力度,督促改革落地。对改革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做到不回避,迎难而上。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任务。年底前必须完成市、县两级新体制组建任务, 机构挂牌到位,人员划转到位,职责明晰到位,省调整下放执法事权承接到位。三是要加快建立完善良好的运行机制。重点理顺四层关系即交通运输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工作关系、交通运输部门与行业发展机构工作关系、行业发展机构与下一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其所属行业发展机构工作关系、综合执法机构与行业发展机构工作关系。加快建立六个机制”, 即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协作办法、普通公路、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领域执法协作办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要统筹布局推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级建立事项清单,形成行业治理新格局;要创新监管方式,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重点监管,强化信息化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要抓好改革过渡期工作,维护行业稳定大局。各涉改单位和部门要主动履职尽责,确保工作不断链、管理不松劲、执法不空档。综合执法机构、行业发展机构要紧密配合,协作联动。要注重工作统筹,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安全稳定,严防发生群体性事件,严防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行业发展稳定大局,为十三五收官划上圆满句号、四五开局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

会议还通报了2020年三季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市县推进情况。14个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同志先后汇报了本地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推进情况,并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