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湖南省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政策,结合当前水运工程基本建设的实际情况,省交通运输厅对我省水运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人工工日单价进行了调整(湘交造价〔2013〕412号文件)。一是我省新建和改建的水运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人工工日(含机械工)单价调整为44.79元/工日、船员62.43元/工日。今后将按照我省水运建设项目的人工工资统计情况并结合工种组成、定额消耗、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水运建设劳务市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测算并适时发布。二是人工工日单价标准只作为计算定额直接费使用,基价定额直接费按部颁编制规定执行。三是人工工日单价标准仅作为编制水运工程造价文件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四是自发布之日起,凡已批准的水运工程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文件,仍执行原规定,造价不作调整;凡之后上报或虽在之前上报但尚未审批的水运工程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文件,按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