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至9日,省政府督查组到衡阳对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连续2天的专项督查。衡阳市政府副市长邓柯等陪同督查。
督查组先后检查了衡山县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中心,新源、茶石、白沙渡口,3艘客渡船、2艘运砂船和耒阳市黄市上堡学生专用码头、易城、泗门洲渡口、3艘客渡船、2艘运砂船、1艘乡镇非运输船、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中心。随后,听取了衡阳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文件资料。在交换意见会上,省政府督查组认为,衡阳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水上安全整治工作,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安全隐患整治效果明显,安全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就下阶段工作督查组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重点落实县乡政府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有稳定的船管员、签单员队伍和水上交通安全资金投入;二要切实落实客渡船签单发航等“三项制度”。签单员要加强现场值守,坚决实行“六不发航”,维护好客渡运秩序;三要完善水上基础设施。确保完成2013年渡口码头、客渡船标准化改造和锚地建设任务,夯实安全基础;四要继续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营运、农用船和无证船非法载客、船舶超载运输和无证人员驾船等违法违章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