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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召开机关事务管理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2-12-06 10:53
信息来源:厅机关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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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8日,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机关事务管理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机关事务管理暨“双先”表彰会、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暨能耗统计培训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通知》,总结厅公共机构2012年度的节能工作,研究探讨加强和改进机关事务管理的措施办法。

  会议指出,国务院颁布并于2012年101日起施行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行政法规,是加强厅属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的依据。厅公共机构2012年健全了节能工作机构,加强了组织领导,强化了宣传教育,完善了节能制度,开展了节能改造,规范了公车管理,推进了能耗统计,实行了政府节能采购,取得了良好的节能效果和社会效益,省厅被评为全省首批30家(其中省直单位12家)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之一;2013年,厅机关将加强对厅公共机构节能的检查考核,各单位领导要真正重视,主管部门要积极作为,省厅力争评上全国首批节能示范单位,厅直单位要争取有1-2家评为省级节能示范单位。

  会议要求,厅属各单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坚持以“四新”为引领,切实履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努力为本单位的全面建设提供坚强的服务保障,同时,厅属单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交流,共同提高管理服务能力水平。

  省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出席会议,厅属二级单位分管机关事务管理和节能工作的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厅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兼能耗统计员、厅机关服务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前还组织了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