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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就新增出租汽车运力召开听证会

发布日期:2011-09-05 00:00
信息来源: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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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了长沙市市区新增客运出租汽车运力听证会,就长沙市新增500台出租汽车运力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政府职能部门代表、出租汽车驾驶员以及出租企业的听证意见,并就增加运力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答疑。参会的23名听证代表中,22名表示支持增加出租汽车运力,1名表示反对。
截至2010年,长沙市城区共有出租车6280辆,行业年营运总里程达102,952万公里;年营运收入约178,791万元;年客运总量14,543.8万车次;年载客总量29,080万人次;日均营运收入达780元、载客率68.5%、日均载客车次65.2次。据统计,长沙市常住人口由2003年的230万增加至2010年的309万,城区面积由167平方公里到2010年的272平方公里,但长沙市从2003年至今未新增出租汽车,导致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社会各界和群众要求增加运力的呼声越来越高。根据《长沙市公共交通规划》中提出的目标,到2010年,长沙市区出租车数量应不少于7500辆。综合考虑城市GDP、人口、面积、公交车和私家车发展状况、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趋势,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行业稳定问题等因素,长沙本次拟新增出租汽车500台。
听证会上,绝大部分听证代表均表示认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长沙市出租汽车新增运力可行性的分析,认为当前增加运力是适应市民需求的,但同时也表示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更是当前应重视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营运的力度,同时本次新增的500台出租汽车将实行公司化经营、员工制管理,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