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至18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钟实,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调研组深入邵阳武岗、永州祁阳等地开展《湖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前调研。8月22日,省交通运输厅又组织长沙、益阳、衡阳、湘西等地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县(市)长、县(市)交通运输局长和部分乡(镇)长,就该条例拟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座谈。
调研组一致认为,当前农村公路有三大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建、管、养的体制机制需要全面理顺;二是建设和养护资金必须强化保障;三是养护应当全面推向市场化。解决这些问题,尽早出台《湖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已成为基层所盼、工作所迫和发展所需。
为充分做好该条例立法前的准备工作,自2010年10月起,省交通运输厅即着手进行调研和起草,多次走访基层群众,组织社会各界座谈,与省直有关部门衔接,现该条例已列入省人大2011年的立法计划。省交通运输厅拟于9月份将《湖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建议稿)》按程序呈报省人民政府。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钟实率调研组在武岗市龙溪镇调研农村公路)
(调研组在祁阳县与基层领导就起草《农村公路条例》进行座谈)
(省交通运输厅组织长沙、益阳、衡阳、湘西等地基层领导就《农村公路条例》拟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