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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召开《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09-12-23 00:00
信息来源:厅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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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12月2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在长沙召开《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新闻发布会,旨在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和平,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朱三明,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局长谭衡鸣等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作重要讲话,新闻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外宣办阳芳菲处长主持。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和平讲话

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朱三明回答了媒体的问题

  邹和平向参会各媒体致发布词,他说,新修订的《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省交通运输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原《条例》是1995年实施,距今已15年时间。十多年来,我省交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道路运输发生了巨大变化。到2008年底,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8.5万公里,居全国第6位;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2001公里,居全国第15位,全省公路密度87公里/百平方公里,居全国第12位。全省客货运输量分别占各种运输方式总量的94.3%、85.5%。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燃油费改革的实施,交通运输大部制改革的启动,以及道路运输结构的变化,社会对运输需求的提高,原《条例》的部分条款已不能有效调整当前道路运输行业中不断出现的新的经济法律关系,无法满足我省道路运输行业进一步改革发展的需要。
  他指出,《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围绕我省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及道路运输其他服务业等6大市场,以解决行业重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以提升行业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为主线,以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为核心,在原《条例》基础上进行了突破。
  新的《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我省交通道路运输的地方性法规,为规范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的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对于推动道路运输行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构建和谐交通具有重要意义。
  《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推动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建立安全高效、文明诚信、规范有序、协调发展的道路运输市场新秩序;有利于加快道路运输业向现代服务产业转型,对推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将会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  
  朱三明、谭鸿鸣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了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