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湖南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省交通厅联合宣布,将从16日开始在全省开展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原持有《特别通行证》的公安等部门的车辆以及医院救护车等车辆将不再免费。
本次开展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其中军车、警车、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国家安全机关车辆、采血车等均属于通行费减、免范围,同时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以及在国家绿色通道和我省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也属于减、免范围。但原持有《特别通行证》的公安等部门的车辆以及医院救护车等车辆不再免费。
各收费站点将从2008年11月16日起严格按《湖南省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明细表》执行,凡不属于通行费减免范围的车辆,以及各市州、县出台的与通行费减免范围规定相抵触的有关文件均属本次清理和纠正的范围。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11月15日前为自查自纠阶段,11月30日前为监督检查阶段,12月10日前为总结报告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