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株洲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湘江流域株洲段水环境保护的决定》有关精神和市政府分解的创建任务,株洲市交通局加大整治力度,强化管理,狠抓落实。一是规范整治湘江河道内砂石码头,责成港航管理部门不得批环线以内的新建砂石码头,并对环线以内现有砂石码头进行了行政管理摸底登记。 6月份,市海事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湖南省港口岸线(水域、滩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株洲港口总体规划》的原则条款,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15处砂石码头下达了禁卸通知并严格实施禁卸。二是开展了株洲市整治非法营运船舶行动和“蓝天碧水净土”等专项整治活动。5月份,配合工商、环保等职能部门对市区内水上餐饮船舶实施了整治。据统计,截止6月底,共出动检查车(船)860多台(艘)次,检查船舶1300余艘次,查处船舶违章10 起,通过整治,船舶营运办证率达到97%,有效遏制了非法营运现象,使营运秩序得到有效改善,使湘江水环境得到有效提升。三是督促机动船舶实施接油托盘和油水分离设备及船舶生活垃圾等弃物处理工作,严把卫生关。现长途运输船舶已配置CYH-0.05型油水分离设备,港内运输船舶大部分已配备污水桶或污水柜,所有船舶主机油皆已作上岸挖坑深埋或个别船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也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