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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厅挂牌转让湖南远洋50%股权

发布日期:2007-08-03 00:00
信息来源:交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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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7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国企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省交通厅向省产权交易所申请挂牌转让所持的湖南远洋50%股权。
  为积极推进湖南远洋运输公司的改革,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根据省政府对我厅直属国有企业改革总体方案批复精神,湖南远洋运输公司的改制形式确定为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转制搞活。经过两年多积极探索和不断努力,目前,此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在全面完成企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核备后,2007年7月18日,省国企改革办下达批复,对该企业的改制形式和有关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7月25日,该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了《职工安置方案》。7月27日,省国资委正式批准了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及资产处置方案。
  目前,省产权交易所已正式受理我厅的挂牌转让申请,并于7月30日在湖南省省级报刊及湖南省产权交易网站等有关媒体发布了转让公告,明确了转让底价,并为其引进具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设置了相应的受让条件,以确保湖南远洋公司持续发展。此外,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已于7月17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先行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湖南远洋50%股权。挂牌公告20个工作日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完成产权交易;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受让并完成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