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积极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试点工作,探索出一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吸纳民间资金参与农村道路、客运站(点)建设”的新路子,初步解决了农民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
一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该县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管养”的原则,通过出让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权,吸纳民间资本参与道路的建设、维修管理,改善农村道路的通行条件。对新修公路的参与者给予每公里15万元的补助,对改建公路的给予每公里10万元补助,对建农村客运站的除给予征用土地优惠政策外,每建一站补助30万元。目前已新修乡村公路21条,新建6个四级客运站,通客车率从以前的90%增加到96%。
二是培育农村客运市场。出台多项扶持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建设农村客运站,多渠道增加客运车辆,区别不同情况减免营运税费,压缩营运成本,降低客运票价,使农民群众从中得到实惠,从总体上缓解了农民群众乘车难、乘车贵的问题。目前已开通26条县、乡、村的客运班线,并把在县城郊区非法无序营运的63辆微型面包车重组纳入有序管理,新投放57辆出租车和39辆大中型客车,初步形成了城乡客运网络。
三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按照户籍式的管理方法,建立了农村机动车及驾驶人登记簿,实行“一车一档”,对车辆和驾驶人实施“一盯一”的管理,强化了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在乡(镇)成立安全监督管理站,乡(镇)聘请交通协管员,村民委(自然村)聘请交通安全员,初步构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