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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解决拖摩养路费征收“老大难”

发布日期:2007-06-07 00:00
信息来源:衡阳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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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尽管衡阳市拖、摩养路费征收稽查工作“逆风上扬”,但规费流失仍然较大,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征稽成了交通规费征稽工作中的“老大难”。今年1—5月份,全市完成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征收1100万元,占年度考核任务的71%,同比增长10%。由于拖、摩养路费征收是交通规费征收项目中难度最大、基础最薄弱、环境最差的费种,拖、欠、漏、逃等拒缴、抗缴规费的现象严重。目前,衡阳市拖摩养路费征稽仍存在三个主要问题:一是衡阳市个别县和周边地市个别县存在降低标准挖费源行为;二是全市征费工作不平衡,最高的完成了年度考核任务的130%,最低的为33%;三是征费过程中,各种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针对这种情况,衡阳市交通部门作出硬性规定:各征稽单位进一步加大对拖摩费征稽工作的宣传力度,使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对降低标准征费的单位,市交通部门将严格按照“衡交财字(2006)第330号文件”执行:每年10月1日之前,各单位不得跨地域征收,相互降低征收标准挖费源,如有违规,由市拖摩费征收管理中心按收取该车养路费的双倍金额进行划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征收到位,既不能超标准征费,又不能擅自降低标准收费。对没有按规定标准征收到位的,要坚决补征到位。与此同时,交通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征收稽查队伍建设,搞好文明执法工作,严防重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