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6]103号文件和全国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完善养路费征管政策,规范养路费征收标准,建立有序的规费征收秩序,2007年2月—3月,我省交通征稽部门组织开展了公路养路费的征收标准问题的专项调研。此次调研工作重点调查了长沙、常德、怀化、郴州和娄底等五市及邻近六县(区)的养路费征收标准,针对我省现行养路费征收标准和运输企业的营运状况,对我省从事公路客运、货运及城市出租车营运等不同运输类别的企业和参运车辆进行了广泛的数据采集、营运成本调查及相关资料数据的分析比较,在反复讨论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我省进一步规范养路费征收、适当调整养路费征收标准的意见与建议。
此次调研通过统计数据调查和各类典型调查分析得出初步结论,认为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营运收入总额不断上升与养路费标准长期未上调形成了明显反差,但营运收入增长速度赶不上运输成本的上升幅度。因此,建议对养路费征收标准采取“总体保持稳定,局部适度调整”的方案。考虑到运输企业营运收入大幅度增长后,大部转化为运输成本,若调高标准,运输企业难以消化。且周边省区养路费征收标准与我省大体相当,在当前面临税费改革的情况下,以基本维持现状,总体保持稳定,局部适度调整为宜。日前,该调研报告已由省交通厅上报交通部供出台新规费征收标准参考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