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t.hu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99号;邮编:410004;电话:0731-88770148;传真:0731-88770055;电子邮箱:hnjtzwgk@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在省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湘政办函〔2015〕59号文件精神,以交通运输门户网站为主阵地,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为重点,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交通、廉洁交通和法治交通,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主要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信息公开责任。一是在原有的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以及厅办公室、厅监察室、厅人事处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日常工作由厅办公室负责。二是组织厅直单位和各市州交通运输局成立相应机构,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组织保障。三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强化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的信息公开责任,依法依规公开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同时,明确“谁公开、谁负责,谁发布、谁审核”原则,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梳理规范,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一是梳理信息公开目录。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对照职能职责,认真梳理《湖南省交通运输信息公开目录》,将信息具体划分为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规划计划、工程建设、统计信息、交通规费、人事管理、廉政建设、文明创建、应急管理、公共服务、监督检查、举报投诉、工作动态等19类,规范公开内容,通过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发布。二是做好信息公开指南。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以及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受理机构、申请程序,公布厅及厅直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提供相关表格下载,方便广大群众和法人单位对交通政府信息的获取。三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厅及厅直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交通运输部和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近年来厅制定的《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细则、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等一系列的信息公开制度进行梳理完善,打造长效机制。特别是严格实行信息审批发布制度,完善《湖南省交通运输政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务信息管理流程图》,明确信息审核发布责任和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抓住关键,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强“三公”经费信息公开。3月12日,在厅门户网站公开了“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主要包括: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9月5日,在门户网站公开了“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主要包括: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决算说明,详细公开到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是及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制订并公布栏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省级保留权力清单事项共134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69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监督9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厅部门职责共12大类,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22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9个,公共服务事项11项。三是积极推进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信息公开。2015年,厅门户网站分两批次公开了2014年全省内河航道应急抢通经费及开湖航线文明样板航道创建经费计划的通知等17个计划和关于下达2015年度高速公路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等26个计划,公开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国省补助资金,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建设责任主体。
(四)优化平台,深化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普查和清理僵尸网站工作部署,把网站普查和建设工作纳入“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用网站建设成效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厅门户网站虽然在2014年交通运输部网站绩效评估中取得了第4名的好成绩,但是对照普查要求仍然存在部分问题。在省政府网站管理处的指导下,我厅进一步充实了有关栏目内容,删除了部分冗余栏目,合并类似栏目。尤其是进一步理顺了信息公开、互动回复流程,更新了《政务信息审批单》、《网民来询处理单》,网站运行更加高效、有序。二是提高公路水路信息服务能力。在服务方式上,以厅网站为依托,增加WAP手机版、APP应用,以及热线电话、交通广播、邮件订阅、RSS等。在服务内容上,增加、充实了公路基础设施信息,如服务区、收费站、加油站、客运站、班线;窗口服务如签证点、治超点、驾培点;航道水情、湘江航道过闸信息等;资质证件类如公路路政、综合行政执法等证件查询信息。在服务评价上,对公开的窗口服务类信息,鼓励公众对服务单位和个人进行满意度的在线评价、投诉,民意结果将直接用于对服务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评定。2015年,受理和办复各类公众互动事项725件,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件255件。三是注重政务舆情引导和回应。时刻保持关注和跟踪网络舆情,在特殊时段、特殊事件、主要节点及时发布路况、天气、绕行、应急、免费通行等信息进行服务引导,有效预防不良舆情的发生;对突发负面舆情,及时组织和指导有关单位进行回应,防止舆情扩大和造成不良影响。
(五)加强指导,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一是出台《湖南省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加强了对厅直系统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重点督促指导面向基层的收费站、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对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进行具体公开。二是健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梳理公布了对外的各项权力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权力运行流程中的风险点,严格要求厅机关和厅直系统对行政权力运行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厅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5年,我厅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9件。
(三)咨询处理情况:2015年受理网上留言咨询投诉725件,并逐一回复。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5年,我厅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收费情况:全年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公开费用。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仍有一些差距,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不平衡。厅机关、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厅直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个别厅属单位还有待提高。二是依申请公开平台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网上依申请公开事项增多,办理过程中政策把握难度大,需进一步规范。三是新闻发言人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公开办和交通运输部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多渠道、全方位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打造“阳光交通”,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交通运输信息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一是对新成立或调整后的厅机关处室及厅属单位全面公开信息,依法公开职能职责及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过程、审批结果。
(二)以“三公经费”为重点,公开财政资金信息。一是加大交通运输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力度。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二是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公开明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三是加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发布相关审计结果,公开整改情况,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三)以交通建设为主体,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一是全面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加强公路、水运、站场等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使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应当进行政府采购的交通运输项目,公开预算、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
(四)以门户网站为依托,公开公共服务信息。一是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全面。二是加强厅直单位及市县交通运输网站建设,整体提升我省交通运输信息网上服务能力。
(五)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信息的需求。二是加大突发事件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与相关部门合作,研判多方信息情况,完善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应急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提高信息发布时效,及时发布行业预警预防信息,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交通运输方面的信息保障。三是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基础建设。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人员,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四是依法公开交通运输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引领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建设。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