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出具〈益阳港龙塘港区长安益阳电厂煤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意见的请示》(益交〔2019〕123号)收悉。经审查,我厅同意建设益阳港龙塘港区长安益阳电厂煤码头工程,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在国家大力推动环保整治的大背景下,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新建规范化、标准化的煤炭进口泊位,有利于降低企业运输成本,改善企业运输结构,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因此,建设本项目是必要的。
二、拟建码头位于益阳市赫山区会龙山办事处仙峰村,资水右岸,上距益阳绕城高速(S7101)大桥约1.4公里。根据2009年批复的《益阳港总体规划》,项目所在益阳港龙塘港区共规划2个500吨级泊位,拟建码头泊位等级为1000吨级,虽与规划泊位等级不一致,但根据2011年省政府批复的《湖南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其所在航道规划等级已提升为1000吨级,该码头按1000吨级设计是合适的。因此,项目选址和功能定位符合《益阳港总体规划》(2009年)及《湖南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2011年)。
三、同意本项目新建1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兼顾2000吨级),设计年吞吐量150万吨。
四、原则同意工可报告推荐的总平面布置方案、水工结构建设方案、工艺方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647.75万元,全部由业主单位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负责筹集。
六、工程使用港口岸线应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要求,及时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七、该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