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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发布日期:2018-12-11 00:00
信息来源: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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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长沙市始终坚持以办人民满意交通为宗旨,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着力优化农村路网布局,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切实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促使“四好农村路”延伸成为农民致富增收的“加速带”,提升老百姓幸福感、获得感。

一、坚持加大投入,的步伐不断加快。近年来,长沙市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提速,目前全市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26930公里,其中县道2270公里、乡道2709公里、村道21951公里,建制村通客运班车率已达100%。突出示范引领,2017年长沙县被评为第一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今年望城区被评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全市文明示范路里程达1684公里。一是加大建设力度。2016—2017年,全市投入资金近20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2523公里,建设里程超出省下达计划的417%。其中提质改造公路700公里,建设精准扶贫道路576公里,打造全域旅游道路137公里,建设连通工程1100余公里;实施安保工程1200公里,新改建、维修加固桥梁200余座。2018年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截至目前,已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1100公里。这些项目,基本解决了85个省定贫困村道路交通瓶颈,打通了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通道,使乡村旅游景点路网进一步优化,全域旅游进一步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提供有效的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交通支撑。二是提升保障程度。按照谋划一批、预备一批、开工一批的思路,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和路基改造工作,对未按要求实施的项目不予纳入省市年度建设计划。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全面实行七公开制度。同时,加强考核和调度,将项目验收结果作为资金拨付及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完善建管制度。健全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建设管理机制,确保建成群众满意的放心路。如宁乡市创新采取政府投料+群众投劳的双投模式,群众改造的路基经县质监站验收合格后纳入双投计划,由县公路管理站统一采购商品混凝土进行道路硬化,有效保障路基压实度、混凝土厚度、混凝土强度等指标;长沙县建立了地方政府、工程监理、交通部门、村民自主质监小组的四级质量监控体系,赋予村民自主质监小组一票否决权,未经其初验合格的项目不予拨付补助资金。多措并举之下,长沙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逐年稳步上升,近年来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竣工验收率达到100%,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

二、坚持改革创新,的体制不断顺畅。一是完善责任体系。构建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管养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县、乡、村分别作为县道、乡道、村道的管理责任主体,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100%,机构运行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达到100%。各县(市)区政府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加强了农村公路管理:如望城区出台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管理养护实施细则、管理养护考核细则等系列文件,建立了管养分离、三级补助、分级负责、绩效考核的管养工作体系。二是创新管养机制。在浏阳市率先实施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取得一定经验后,目前已在全市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全面推行路长制,将公路管护由原来单纯的行业行为转变为县乡村三级政府、行业管理机构和群众多方共同负责的综合行为。路长制实施以来,全市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路容路貌极大改善、优良路段稳步提升、交通事故明显减少、通行能力显著提高。三是强化治超管理。一方面推行科技治超,建设市、县两级治超信息平台,将11个超限检测站预检、精检系统接入省市平台,实现了治超站点(卸载场)、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路面监控、重点源头企业的信息实时联通。另一方面狠抓源头治理,落实“一超四究”制度(对查处的超载行为,依法追究车辆驾驶人、车属单位、非法改装企业、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责任),全市所有砂石基地、矿山、水泥厂、大型物流园等重点区域的视频监控全部接入治超信息平台,实现实时监管。

三、坚持“有路必养”,“养”的标准不断提升。一是推进规范化养护。探索形成六步走的养护机制,即明确管理养护工作目标,科学编制年度养护计划,签订管养工作目标责任书,合理安排养护工程,实施第三方专项检测,实行工程综合验收。加强了农村公路日常性养护,在汛期前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重点排查养护,有效保障农村公路路况技术水平。二是落实常态化投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机制,市财政按省补标准1:1配套养护资金,各县(市)区均按同比或超过市补标准实行配套。2018年全市共投入养护资金1.28亿元,其中省投入3584万元、市投入3584万元、县(市)区投入5695万元。特别是长沙县平均每年投入2500万元,将全县摸排统计的5760公里农村公路(纳入省统计年报的为2393公里)全部纳入管养范围,真正做到了有路必养。三是推进市场化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公路养护市场化,培育了一批符合本地养护实际的养护企业。对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推行专业化养护模式,采用招标与委托相结合等方式,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养护队伍,实行合同管理制和施工监理制。积极构建群众性养护体系,结合路长制,广泛吸收人民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四、坚持城乡统筹,“运”的效益不断显现。一是制定优惠政策。市政府制定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4]39号),明确按市公共财政收入1.5%的比例设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资金,将城乡公共交通统筹作为重要工作内容。长、望、浏、宁四县(市)区分别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真正让城镇居民享受公共出行的便利。二是推进中巴改造。2014年至2017年共改造城乡客运班线43条,实现市五区20公里范围内无中巴运营,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率达100%,全市公交车辆从2013年的4188台增长至2018年的9527台。三是完善物流体系。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了《长沙建设国家交通物流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组织编制了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推广应用适合农村物流的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运力;加快实施互联网+农村物流行动,引导农村物流企业与电商深度融合,推广农村电商、交邮合作等农村物流新模式,充分发挥农村公路促进农村物流发展的基础性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