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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停止受理长江岸线港口码头非深水岸线使用申请

发布日期:2018-11-15 00:00
信息来源:厅港航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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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湖南段港口岸线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规划约束、审批程序、岸线申请审查、资源整合、临时岸线管理等八个方面加强长江湖南段港口岸线管理, 进一步巩固长江岸线湖南段港口码头专项整治成果,切实构建长江湖南段港口岸线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根据《通知》,使用长江湖南段港口岸线,必须符合《岳阳港总体规划》。对不符合《岳阳港总体规划》要求使用港口岸线的项目,行业管理部门不得出具行业审查意见,审批核准部门不得审批核准立项。使用长江湖南段港口岸线必须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并按批准的用途、岸线范围长度建设和利用。临时岸线管理方面,《通知》明确省级港口管理机构停止受理长江岸线湖南段港口码头非深水岸线使用申请;岳阳市级港口管理机构停止受理长江岸线湖南段港口码头临时岸线使用申请。 

  《通知》强调,岳阳市港口行政管理机构要严格长江湖南段港口岸线的管理,及时掌握辖区内长江岸线使用情况,发现违规使用长江岸线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断然措施进行严肃处理;省级港口管理机构要加强长江湖南段港口岸线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一单四制”要求进行处理;要利用科学的手段,建立完善长江湖南段岸线资源动态数据库和全过程监管机制,坚决遏制违规使用长江岸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