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提案复〔2019〕50号
肖自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确定青少年儿童免费与优惠标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省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实行政府定价,制定、调整城市公共交通票价,由城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鼓励公交出行等因素,并依法进行定价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优惠乘车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关优惠乘车制度。我省道路客运对青少年儿童免费与优惠标准主要依据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执行,身高1.2 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 -1.5 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儿童票执行票价的50%计算。您提出的《关于合理确定青少年儿童免费与优惠标准的建议》非常客观,我们将积极反映给上级部门,促进相关政策文件的修订,并鼓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适当调整儿童乘车优惠政策。如有新的涉及青少年儿童优惠乘坐公共交通、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出台,我们将及时督促全省交通运输部门贯彻落实。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