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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39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8-09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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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交提案复〔201923          

 

翦梅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脱贫攻坚非贫困县非贫困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省级奖补资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工作,全省农村公路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18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约20.2万公里(其中县、乡、村道分别为3.65.810.8万公里),已经实现了全省100%的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纵深覆盖,实现全省25户以及100人以上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201711月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765号),拟用三年时间实施3.6万个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总里程4.37万公里,其中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规划里程约1.95万公里,占规划总里程的44.6%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工作,亲自研究和推动。2017年,家毫书记在调研脱贫攻坚工作时强调,要将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为贫困地区早日脱贫提供良好的基础性条件。家毫书记还亲自决策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采取“统一建设”的模式。达哲省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省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20186月家毫书记批示“自然村道路工程坚决不容许层层转包”;陈飞副省长批示“要求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落实家毫书记批示,在‘四好农村路’现场推进会上贯彻”;615日省政府在长沙县召开了现场推进会,陈飞副省长在会上强调,要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制止工程建设领域中的招投标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层层转包等违法违纪现象,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717日达哲省长主持召开重点民生实事农村公路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要素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精准对标目标任务,抓小抓细抓好,全面落实各项工作。12月陈飞副省长在怀化市调研农村公路建设,实地查看了通组公路,他强调要加快工程建设,把农村公路建设成为农民致富、农村发展的希望之路。

二、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省级指导

按照省政府实施方案“三基本三确保”(即统一建设、依规实施、整合资金的基本要求,确保进度、确保质量、确保廉洁的工作目标)和“省级统筹、市级组织、县负主责、统一建设”的工作要求,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我厅负责统筹管理全省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工作,协调处理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省财政厅负责筹集和及时拨付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省级奖补资金。我厅先后出台了《湖南省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省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省级月度检查办法》等4个管理办法,两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工作的通知》等,严格规范工程建设与管理、资金筹集与使用等有关事项。

三、加强资金保障,向贫困地区倾斜

《湖南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资金来源以政府投入为主,主要由省级奖补资金、市州人民政府配套资金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筹措整合资金组成。充分考虑到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压力大、资金配套能力弱的特点,省级采取分区域的差异化投资补助政策,将全省各县市区分为4类实行“以奖代补”支持政策,每公里奖补标准为:深度贫困县所辖村和其他经省认定的深度贫困村15万元,其他贫困县所辖村12万元,非贫困县所辖贫困村10万元,非贫困县所辖非贫困村8万元。

经统计,全省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省、市两级投入资金约152.95亿元,其中省级专项奖补资金46.48亿元、新增转贷县市区政府债券资金75亿元、统筹“一事一议”、贫困县均衡性转移支付等相关涉农资金23.07亿元,省级奖补资金下拨至市州,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工程直接费用;各市州按每公里110万元不等的标准配套投入8.4亿元。同时,明确县市区还可整合相关交通专项资金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筹措资金。省、市投入平均达到35万元/公里左右,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所需资金基本得到保障。

四、工作安排

2018年全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累计完成建设里程20507公里,完成投资79亿元。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2019年,省委、省政府继续将该项工作列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项目,我厅也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既定工作方案,重点完成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15000公里的目标,确保2019年基本实现全省25以及100人以上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

目前,2019年度的省级专项奖补资金和新增转贷县市区政府债券资金额度已按标准拨付各市县。目前省级财政资金也十分有限,我厅将继续与相关部门衔接,争取进一步提高非贫困县非贫困村奖补资金标准。按照《湖南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县负主责”的工作要求,在省级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到位的情况下,解决资金保障问题,特别是经济相对较好的非贫困地区,还在于县级地方政府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决心,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这项工作作为服务精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克服困难,多措并举全力推进。

感谢您对我省农村公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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