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提案复〔2017〕61号 C类
巫培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怀化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怀化农村公路建设标准问题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财税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对属于上级政府承担支出责任的事项,一律不得要求下级政府安排配套资金;属于市县支出责任的事项,省考虑到市县实际困难,可以给与适当补助。农村公路属地方事权,县履行主体支出责任;省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并对贫困地区予以倾斜,根据贫困程度的不同分三类标准,怀化13个县市区中有10个执行省最高标准,其余3个都是第二类标准,已充分享受了省的倾斜政策,由于省财力有限,暂无力继续提高对怀化市的补助标准。
二、关于自然村通公路建设问题
根据中央与省“推动一定人口规模自然村通公路”的要求,目前我厅已完成对全省所有自然村(25户/100人以上)相关数据的调查核实,测算了全省未通公路自然村情况,积极考虑对其通达工程建设予以支持,并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进行了衔接,拟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我厅基本完成了“撤乡并村”后公路需求情况调查,正在积极研究相关政策,拟尽快报省政府。
三、关于实施连通公路、产业公路的问题
“十三五”期,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实现所有具备条件建制村通客车,重点支持农村客车通达线路窄路面加宽、危桥改造、安保工程建设,以及县、乡道中乡镇级以上边界路与断头路、A级以上景区及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通景公路建设和贫困地区重要县乡道改造等。 据统计,“十三五”期省支持怀化市县乡道中乡镇级以上边界路与断头路508公里,支持怀化市重要县乡道与通景公路建设330公里。
四、关于加大安保工程建设的问题
“十三五”期,我省要基本完善县、乡道和通行客车村道的安保设施建设,省将积极支持怀化市相关项目建设。根据我厅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报市审核汇总后报厅,我厅只做符合性检查,不对市上报项目的顺序做任何调整。因此,我厅将督促市、县在上报安保工程与窄路面加宽项目时统筹考虑,同线路的安保工程与窄路面加宽项目要同时申报、同步实施。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