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提案复〔2017〕54号 A类
刘柏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建设绿色生态公路的提案》收悉。经商省林业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整体布局,将“生态公路”纳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和政府工作计划的建议。我们认为,在当前属地原则的公路管理体制下,要整体规划生态公路建设必须在政府主导下进行。事实上,近些年来部分市县人民政府对绿色生态公路建设非常重视,如郴州汝城、安仁、永兴等县(市、区)在部分主要干线公路两侧建设3—5米绿化带,乔、灌、花、草相结合,色彩丰富、赏心悦目,效果显著。林业厅高度重视绿色通道建设,2014年组织编制了《湖南省“绿色通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公路绿色通道绿化工程建设技术规范》,2016年开展了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重要国省道等重要通道沿线“裸露山地”情况摸底,将重要通道沿线“裸露山地”小班落实到山头地块,实行挂图做战,精准造林,并在营造林工程项目中,重点向通道两旁“裸露山地”倾斜。目前全省重要通道沿线“裸露山地”面积尚有40多万亩,省林业厅将力争在2017年至2018年,用两年时间完成重要通道“裸露山地”的造林绿化工作。
但是,由于我省东中部特别是长株潭等地区,人多地少,土地资源十分紧张,加上既有公路许多路段两侧街道化严重,要“在公路两侧规划7-10米的公路绿化地”比较难以实行,需要在政策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层面进行顶层设计。今后在公路新建、改扩建时,严格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规划确定好公路建筑控制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这样才能为公路两侧修建绿化带留有余地。
二、关于省财政厅安排专项、林业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全面推进公路绿化的建议。我厅与林业厅紧密配合,与财政厅、省绿化委员会协调沟通,通过争取加大燃油税转移支付切块资金比例、合作推进绿化在公路沿线的覆盖力度等方式,大力加强公路绿化工作。同时,要求全省公路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绿委会要求,加大公路绿化力度,以考核的方式督促全省各级公路部门消除公路两侧宜林路段的空白,确保“十三五”规划内全省普通公路宜林路段绿化率达到90%以上。
三、关于调整结构、整合资源、打造景观,建设绿色生态公路的建议。目前,我厅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正在开展干线公路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本次示范工程创建是在原来的文明样板路创建和国道改造示范工程创建的基础上,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路况优良、路容美观、安保完善、服务配套”的总体要求,注重公路与环境和谐、人与公路和谐,设计中将结合路域环境,全面整合沿线地形地貌、自然风光、民俗文化、旅游景点等多种资源,因地制宜大力建设观景台、停车区、自行车道等服务设施,突出地方人文特色,形成一路一景,实现“路在景中延、车在绿中行、人在画中游”的效果。
按照我厅制定的《湖南省“十三五”干线公路建设示范工程专项实施方案》要求,示范工程的创建工作将在2017年底基本建成、2018年全部建成。我厅将及时总结经验,形成指导意见和技术指南,并在全省推广。“十三五”乃至今后,所有干线公路建设,都将围绕绿色做好文章,围绕生态发挥好功能,将全部打造为快捷高效、安全畅通、绿色生态、舒适美观的人本公路、和谐公路、精品公路。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