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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26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6-08-03 09:50
信息来源: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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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交提案复〔2016〕30号        B类

唐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耒水流域便江航道改造升级项目纳入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耒水位于我省东部,是湘江最大的支流。目前,耒水干流规划的相关梯级枢纽已基本开发完成,其中永兴至耒河口171公里航道已建白渔潭、遥田、耒中、上堡和永兴二级     5座枢纽,已建的通航建筑物等级均为100吨级。根据《湖南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耒水是我省“一纵六横十线”航道布局规划中的“一线”,其中永兴至耒河口171公里航道规划由Ⅵ级航道整治为Ⅳ级航道,永兴以上航道未纳入规划。

  目前,我厅已将耒水航道建设工程纳入《湖南省水运“十三五”建设规划》,并启动了预可行性研究工作。根据你们的建议和郴州市交通运输局的请求,我厅已要求预可报告编制单位将资兴至永兴53公里航道(即您所提的耒水流域便江航道)纳入耒水航道建设工程一并研究,该段航道涉及   4座枢纽通航建筑物改造以及部分碍航桥梁重建,最终要视工程难易程度、投资大小和建设的必要性确定其是否纳入规划一并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66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