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提案复〔2015〕41号 C类
谭云建等15名委员:
你们对我厅第0279号提案答复的反馈意见收悉。经研究,现对该提案再次答复如下:
2011年11月,省政府批复原则同意《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作为预备项目纳入规划,但未纳入实施方案。2013年上半年,交通运输部、省发展和改革委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同年11月《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经省政府同意备案,包括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在内的规划预备项目在中期评估中均予以调减。
2014年11月,省政府批复《湖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已纳入该规划。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债务规模大,通行费收入用于还本付息还存在较大缺口,建设资金筹集压力十分巨大。按照高速公路建设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财政实力相匹配、与投资回报、社会效益相结合和统筹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根据国家和省相关发展战略,“十三五”期我省优先实施交通流量饱和路段提质扩容项目、国高网项目、出省通道项目和断头路项目,如官庄至安化、怀化至芷江、芷江至铜仁、靖州至黎平等高速公路均已纳入“十三五”规划初步方案。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为区域间县与县连接通道,属于高速公路网加密线,不具备大通道的地位。而且,途经的沅陵、泸溪、辰溪三县已通高速公路,之间还有G319、S251直接连接,近期基本可满足三县交通发展需求。因此,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近期建设的紧迫性不大,规划于中远期实施。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