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建议提案办理>政协提案

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47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5-11-03 10:37
信息来源:厅办公室
字号:【

湘交提案复〔2015〕64           B

周放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长株潭一体化道路交通对接的建议》收悉。经与省直相关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编制长株潭城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接规划

  20152月省政府批准的《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2014年调整)(湘政发〔20159号),对城际快速干道进行了统一规划、补充完善,强化对外和过境通道,构建 “九纵九横九联”长株潭城市群快速通道网络。另外,《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规定:“长株潭城市群区域专项规划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内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市域规划的制定,应当以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为依据”,省直相关部门将统筹协调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就城际道路的互联互通在本部门和本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中予以落实。

  二、关于加强推进长株潭城际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建设。在资金、政策上予以重点配套与倾斜和加强对长株潭城际对接基础设施建设监督力度

  为加快推进长株潭城际快速干道建设,尽快打通三市相邻区域断头路,2015年121日,张剑飞副省长主持召开长株潭城际快速干道建设专题会议。会议研究议定了以下事项:

  1、明确长株潭三市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城际快速干道建设的责任主体,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支持配合,同时确定了各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2、洞株路(长沙段和株洲段)、芙蓉大道北延线、坪塘大道、武广客专连接线株洲段、武广客专连接线潭株界至飞龙桥段、铜板路(铜霞路和板霞路)、九华大道、昭云大道等要确保在2015年底前建成通车;岳望高速茶亭段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路基等主体工程,20169月底前建成通车。

  3、所有列入长株潭城际快速干道并属交通项目的,继续按照现行交通项目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岳望高速茶亭段及芙蓉大道北延线为收费公路,不安排该补助)。对会议确定的2015年建成通车项目(岳望高速茶亭段除外)给予500万元/公里的两型专项补助,该专项补助为一次性专门安排,其他项目(含已建成路段)不安排。省财政厅负责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

  4、省政府督查室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督促有关部门经常进行实地检查。长株潭三市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应建立各自的工作和责任落实体系,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未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的,省政府将进行通报,并对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市政府和有关省直部门及责任人问责。

  另外,省国土资源厅表示近几年湘潭市申报的湘江防洪景观道路、昭山大道、芙蓉大道、武广大道等15条长沙、株洲对接的城际道路建设项目,全部使用省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下一步如纳入省“十三五”干线公路规划的城际道路,仍将使用省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三、关于加大湘江风光带工程建设支持力度

  关于湘江风光带用地指标问题,省国土资源厅表示对于湘江风光带建设所需合理用地,在符合国家产业和供地政策,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将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地审批等方面继续给予支持。关于湘江风光带建设项目周边开发用地,因不属于“圈外”单独选址项目,建议湘潭市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内合理安排,根据投资进度和建设周期按年度分期解决项目用地计划。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6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