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提案复〔2015〕51号 A类
刘柏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干线公路服务区等服务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省交通运输厅进行统筹规划,成线成网推进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等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由省公路管理局对服务站模式统一顶层设计的建议。
您的提案所反映情况符合我省实际,意见中肯,建议措施具有一定可行性。我厅将在“十三五”公路建设、养护、规划中统筹研究,并在干线公路前期工作阶段、建设阶段和养护的、运营管理中考虑推进国省干线服务区等服务设施建设的、相关工作。如出台干线公路服务区(含服务设施)实施指导意见,制定干线公路服务区实施方案,明确服务区标准、服务内容以及运行管理模式等。
二、关于请省财政厅安排专项经费,利用现有干线公路沿线道班,扩建一批服务区,提供便民服务的建议。
“十三五”期我厅将积极与省财政厅衔接,争取相关政策,支持现有干线公路沿线站、点设施,尤其是中心养护站、道班提质改造。
根据省政府“湘政发〔2009〕13号”文件精神,公路建、管、养的责任主体为各级人民政府,省已将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已切块给市州,由市州统筹安排,市州政府要全额用于公路建设与养护。请您与地方政府联系,共同商量提案中所提事宜。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