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提案复〔2015〕25号 C类
郝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吉茶高速矮寨路段收费的建议》收悉。经与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吉茶高速公路矮寨大桥叠加收费是依法依规的,也是合理的。矮寨大桥所在的吉茶高速公路建设投入大,而且桥梁、隧道特别多,桥梁管理和维护成本高,隧道照明、通风的电费开支巨大,运营管理成本特别是后期维护成本非常高,按现行收费标准收费无法按时偿还贷款,社会投资者不愿意投资。为保障建设和运行,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吉茶高速公路纳入省政府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统贷统还范围(即收费收入不足以还贷部分则从其他收益高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收入中弥补),同时参照雪峰山隧道收费标准,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吉茶高速公路设站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湘政办函〔2012〕42号)明确规定对矮寨大桥等特大桥实行叠加收费。收费收入除正常运营开支外,全部用于偿还建设贷款。收费标准已在收费站公示。
二、吉茶高速公路可以执行比现行收费标准更高的收费标准,但仍执行全省统一的收费标准。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中西部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为20年”,按上述规定测算,要按时偿还建设贷款,吉茶高速公路可以执行比现行更高的收费标准。但省人民政府考虑到经济发展水平等特殊情况,将吉茶高速公路纳入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统贷统还范围,仍执行全省统一的收费标准。
三、现阶段全省高速公路处于建设和还贷的高峰期,一是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建设规模大,资本金严重不足;二是新建成的高速公路车流量少,收费收入不足以偿还贷款利息,在此情况下,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还贷形势严峻,基本上靠“借新贷还旧贷”的形式运转。我省实行统一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如降低矮寨大桥的收费标准,其他高速公路势必也要降低收费标准,导致收费收入进一步降低,可能会导致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资金链断裂,给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造成严重影响,也将影响湘西州高速公路建设。
四、高速公路收费实行的是使用者付费原则,由政府部门使用公共资源对个别使用者进行补贴有失公允。况且除高速公路外,还有普通免费公路可供使用者选择。鉴于此,政府部门不宜为湘U牌照车辆提供适当补贴。
综上所述,我厅认为目前不能降低吉茶高速公路矮寨大桥现行的收费标准。如以后政府财力好转,提供专项资金用于吉茶高速公路偿还贷款,我厅将根据高速公路贷款偿还情况提请省人民政府降低其收费标准。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