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国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湖南省巡游出租车市场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经商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行业主管部门要缩小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在运价管理、安全监管、保险税费政策、平台派单等体制机制上的差异,为巡游出租车行业发展提供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一)加强了顶层设计。印发了《关于强化出租汽车行业治理维护司机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就运价管理、安全监管、保险政策等工作明确要求:理顺运价形成机制,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支持,加强与发改等部门协调,实施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或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鼓励会同人社等部门探索建立基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作时间扣除运营成本后的小时实际最低收入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水平的运价保护机制;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市州要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核验责任,切实承担承运人责任,如实向监管信息系统传输运营信息数据,保证车辆和驾驶员资质合规、线上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消除安全隐患;积极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协调银保监会各地分局督促各保险公司履行社会责任,解决出租汽车承保难、承保贵等问题。
省委主要领导4月2日在专题听取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汇报会上就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明确指示“要从源头上研究解决问题,回应合理关切”。我厅严格落实指示精神,研究出台具体落实举措文件,切实落实各部门监管职责,着力构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平稳发展。2025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牵头制定并联合十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指导意见》(湘交运输规〔2025〕10号),提出通过公开发布日均订单量等重点指标来加强市场经营状况监测、支持巡游车运价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或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基于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经营权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巡网融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或承包经营关系等具体措施。
(二)完善了法规体系。组织修订了《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纳入出租汽车管理尤其是网约车平台、聚合平台等内容,现已正式施行。此次修订将出租汽车管理纳入了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规范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人大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针对出租汽车行业法律空白及亟待解决的瓶颈问题,研究出台地方性法规,特别是7月9日省委主要领导专题会议上明确指出:通过“小快灵”立法完善行业法规体系,推动实现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2025年7月,我厅分管厅领导主持召开出租汽车管理立法工作推进会,厅有关部门、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参会,会议研究决定由长沙市交通运输牵头,按照“小快灵”原则,力争本年度内研究出台长沙市地方性法规,重点解决巡游车网约接单、巡游车价格机制调整、网约车低价竞争问题等监管难点问题。
(三)积极推动地方市场改革。长沙市已形成了《关于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情况汇报》(即改革方案),目前按照部、省精神、市委专题会议精神,不断优化完善改革方案,依程序、分层次推进改革稳控举措落实落细。将参照网约车经营模式对巡游车承包期、承包金、保证金等进行改革。具体如“运价管理”方面,正积极探索将巡游出租车政府定价调整为指导价或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安全监管”方面,目前巡游出租车从业人员在岗安全继续教育培训已纳入政府统一管理,并正在引进信息化技术平台,全面提升巡游车数智化监管水平,网约出租车从业人员在岗安全继续教育培训目前主要由行业协会组织开展,改革方案中已向市政府提请将网约出租车从业人员在岗安全继续教育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与巡游车一同由政府统一管理;“保险政策”方面,保险行业受金融部门监管、市场化运营,交通部门并无直接管理权限。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11月邀请省金融监管部门及市内多家保险公司召开协调会,请求支持解决巡游出租车承包难、保费贵的问题。2025年初,经向企业和驾驶员咨询核查,公户和个户驾驶员均可顺利购买保险,投保价格普遍接受(出险次数多、出险金额高的车辆除外)。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督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关注巡游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经营状况,动态监控车辆投保情况和保费金额,积极协调投保难、投保贵问题。
(四)积极协调平台规范派单行为。“平台派单”属于平台企业内部经营行为,行政机关无法直接干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针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行为仅规定其应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驾驶员和车辆合规、公布计程计价方式、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运营服务标准的经营服务等,对派单行为没有相关规定。我们将在实地调研过程中鼓励倡导平台在派单时进一步向巡游车倾斜,倡导平台向巡游车开放公平接入,制定透明的派单规则,确保巡游车与网约车在接单范围、优先级、抽成比例等方面享有同等权益,避免算法歧视。同时,打击非法营运与不公平竞争,严格查处网约车平台向无证车辆派单的行为,维护巡游车合法利益,建立司机服务质量评分体系,将巡游车与网约车纳入同一评价标准,优胜劣汰。
(五)从源头上推动运营成本降低。省工信厅将根据消费者需求,积极指导支持相关汽车生产企业开展调研,研制生产性价比高、舒适安全、运营成本低的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同时,配合有关单位落实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减免优惠等政策,支持相关巡游出租车运营企业降成本。
二、关于“全面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出租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整顿网约车运营企业不正当价格竞争、不合规车辆非法经营等乱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民出行安全”。
(一)强化打非治违工作。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打击出租车、货车、动态监控等3大领域、11项违规行为,查出一批、曝光一批。目前已公布了一批道路运输领域执法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长沙市某网约车平台公司未按规定上传订单数据的案例,充分发挥了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案例的指导作用,有利于提高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相比2021年,2025年7月已合规平台、车辆、驾驶员数分别提高了15.7%、95.8%、66.3%,订单合规率74%,居全国第15。长沙市于2024年9月27日联合市交警部门启动了出租汽车领域打非治违“利剑”行动,自行动开展以来,共计查处违法违规车辆2962台,其中巡游出租车292台,网约车2273台,非法营运397台,立案3847件。同时从2024年10月8日起,对在营网约车平台开展入企检查工作,重点核查平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情况及是否有接入并派单给不合规车辆、不合规人员的违规行为,目前行动仍在持续开展。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数据统计,长沙市网约车合规化水平稳步提升,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靠前。
(二)整顿网约车运营企业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我厅督促市州协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特惠价”“一口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打击力度,实现巡网公平竞争,融合发展,更好地保障从业人员基本劳动权益。因打击不正当价格竞争不属于交通部门职权范围,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7月9日、10月2日两度召开网约车平台约谈会,要求各平台不得推出“一口价”“特惠价”等优惠活动,同年9月24日致函市市监部门请求协调依法查处网约车平台低价竞争的问题,同年10月13日组织市市监、发改部门就网约车价格问题召开专题商讨会,并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责任,督促各平台企业合理制定运价,不得开展不正当价格竞争。同时,我厅多次协调省市场监管局专题研究,省市监局针对“市场价格不透明、低价竞争扰乱市场”等问题,拟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对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平台规则问题进行排查整治。针对平台滥用保证金和处罚规则造成的司乘利益受损问题,对相关协议规则开展监督,坚决消除平台规则中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针对“过度补贴”造成的“内卷式”恶性竞争问题,督促平台规范促销行为;针对平台规则执行不透明、申诉机制不健全造成的司机权益得不到保障问题,督促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协商和司机权益受损申诉救济的机制。二是对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平台收费问题进行排查整治。针对平台向平台内经营者收费名目繁多、计算方法繁琐、未依法公示收费项目规则造成的收费不透明问题,督促平台简化并明确公示收费项目;针对平台向平台内经营者收费服务对应关系不明确,只收费不服务、重复收费等造成的不合理收费问题,督促平台优化与服务相一致的收费标准。三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完善行业自律。加强对平台经营者的常态监管和日常管理,强化源头治理,指导其加强行业自律。同时跟踪了解市场监管总局《平台经济领域价格行为规则》《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出台情况,及时指导平台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三、关于“鼓励巡游出租车企业探索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网约化服务,推行APP、电话、微信叫车服务,实现线上和线下的优势互补,减少空驶率,提升运营效率和收益”。
我厅积极推动新老业态协同发展,鼓励各市州可根据当地实际,引导巡游出租企业转型升级,通过地方立法和政策制定,推动“巡网融合”,探索巡游车与网约车在揽客方式、线上线下计价、机场铁路站场的通道通行等方面实质融合。长沙市巡游车驾驶员可自愿通过协会提供的“巡网融合”通道实现网约,长沙市已有近万名巡游车驾驶员接入网约车平台进行网上接单,日均活跃驾驶员5000人,全市日均订单约3万单(以上数据不包含巡游车网约订单线上计价部分)。据接入的巡游车驾驶员反馈,日收入最高可提升近百元。
关于您提出“根据市场需求控制网约车总量。如,长沙市现有巡游出租车近九千台,网约车五万余台且未含无证经营非法车辆,网约车与出租车总量相差近五倍,巡游出租车运力与网约车运力配比不合理。建议加强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双重机制作用,参考市场运力需求,严格控制网约车总量”,我厅大力推动运力评估机制的建立,要求各市州加强市场经营状况监测评估,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健全本地行业稳定发展预警指标评价体系,针对行业收入水平、运营成本、日均订单量、日均营运里程、日均工作时长、行业从业新增和退出数量等市场运行指标,每季度开展一次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状况监测,并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定期发布。定期开展出租汽车运力规模评估工作,建立运力动态调节机制,统筹巡游车、网约车、城市公交与共享单车间的发展需求,今年省级层面将研究出台《城市出租汽车运力评估指南》。长沙市自2023年5月16日至8月底暂停受理网约车运输证新增业务,2024年8月根据市政府要求再次暂停新增网约车指标,合规网约车数量受到严格管控,目前正组织城市网约出租车运力评估,将以评估结果作为调控运力投放规模的重要依据。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8月25日
联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
联 系 人:苏瑛
联系电话:0731-8877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