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
王五星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成品油流通油品质量与税收联合监管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复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2部分分类,成品油属于第3类危险货物:易燃液体,实际承运成品油的公司及车辆应当具备第3类危险货物的运输资质。截至目前,我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350家,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15683辆(含挂车5323台);其中具有第3类运输资质的企业253家,车辆数8433台(含挂3013台)。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全省成品油运输管理工作,主要做了并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准入管理。一是结合湖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线上巡查和线下入户实地检查,对企业从业人员资质、岗前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强化从业人员准入监督管理。二是在新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现场勘查时,严格依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7部分:运输条件及作业要求》(JT/T 617.7-2018)、《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等规定对车辆配备应急处理器材、防护用品和专用车辆标志有关情况进行严格核查,避免应急处理器材、防护用品和专用车辆标志配置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车辆进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
(二)全面开展成品油运输专项整治。印发《成品油运输市场“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对各市州成品油运输车辆进行摸底排查和整治。通过摸底,全省成品油运输车辆现有2401台,其他成品油运输车辆239台。在“百日行动”期间共查处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58台,查处持有《道路运输证》的非法改装车辆1台,查处违法从事成品油运输从业人员27名。
(三)深入推进常压罐车专项治理。一是全面开展罐车基础信息摸排工作,印发了专项摸底通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常压罐车基础信息。同时,全省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把常压罐车准入关,坚决防止不合规常压罐车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三是严格按进度推进专项治理。全省常压罐车4760辆,按照治理工作要求纳入治理范围罐车4192辆,其中检验合格或整改后合格的罐车3854辆,整改不合格、淘汰罐车338辆,变更运输介质罐车2046辆,无涉及重大风险的罐车。四是加强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合执法,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周边道路、重点区域路面进行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不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罐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四)强化电子运单监督检查。督促各市州严格落实部省文件精神,切实落实电子运单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每月度下发情况通报,及时通报长期未填报运输和运单报备异常情况。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危险货物运输源头以及道路运输等各环节监督管理,有效遏制了非法托运和违法运输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截止目前全省共产生有效运单数780余万条。
(五)加强区域和部门协调联动。督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同联动,建立完善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的组织机构,及时共享危险运输运单信息,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构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管理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增加企业违法经营成本,提高危险货物运输行业领域整体安全水平。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把打击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市场工作当成常态化工作,督促市州加强对流动加油车、使用非标油品、非法改装车及违法从事成品油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执法力度,加强对全省道路成品油运输市场的整顿,使我省成品油道路运输市场更加安全、稳定。同时和相关部门积极共享我省的成品油电子运单数据,为规范成品油流通提供数据支撑。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15日
联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
联 系 人:苏瑛
联系电话:0731-8877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