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曳媛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省政府出台全省农村公路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对25-100人以下的村民小组道路分批次逐步实现硬化”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省相关政策,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县市区人民政府,国省根据不同时期的发展目标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十三五”期,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落实《湖南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7〕65号)文件要求,通过3年时间(2017年至2019年)实施完成4.37万公里农村公路,实现了25户以及100人以上的自然村通硬化路。
“十四五”期,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要求,省级对农村公路重点支持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新村与撤并村间便捷连通路以及渡改桥等项目建设,并对纳入省级规划的农村公路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管理模式。
目前,我省正在开展“十五五”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研究,部省仍将农村公路建设摆在重要的位置,为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将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加快农村公路骨干路网提档升级和基础网络延伸连通,推动“四好农村路”、城乡交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便捷高效、人民满意的农村公路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服务能力、服务品质、服务效率,促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