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建议复〔2022〕175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79号建议的答复
熊水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湘江支流涟水河洋潭大坝桥梁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充分征求湘潭市人民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厅大力支持湘乡市“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
“十四五”期,坚决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服务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厅继续推进全省“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重点支持乡镇通三级公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及新村与撤并建制村间连通路建设,已将湘乡市220公里旅游资源产业路建设、32公里新村与撤并建制村间连通路纳入省“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湘乡市将实现乡村旅游景区景点、特色产业园区双车道公路全覆盖,基本实现三级以上公路乡乡通。
二、我厅支持在条件成熟时实施湘乡市洋潭大桥
洋潭大坝位于湘乡市虞唐镇,大坝横跨涟水,北接洋潭村,南接金韶村。目前,大坝两岸居民主要通过洋潭大坝坝上通道(宽1.5米)出行,道路狭窄,交通较为不便。经组织人员现场踏勘了解情况,该项目为新建项目,起于乡道Y111(K0+299)处,跨涟水河至北岸金韶村后引线至县道X031(K0+240)处顺接,建设里程约1.1公里,其中桥梁长约300米(拟建桥面宽12米),引线长约800米(拟按路基宽8.5米的三级公路标准建设),投资估算约10000万元(含连接线)。洋潭大坝桥梁建设对促进虞唐镇涟水两岸村民的互联互通、助力乡村振兴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按照我省交通发展相关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该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市县人民政府。从当地政府了解,项目暂未实施主要是因为项目投资规模大,当地财政资金紧张,短期内无法筹措所需建设资金。我厅将进一步加强与市县政府及交通部门衔接,协调其加大筹资力度,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研究,为项目尽早落地实施创造条件。我厅也将商市县交通部门结合交通专项资金使用相关政策尽可能给予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