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建议复〔2022〕156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06号建议的答复
王金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项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十三五”期间衡南县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建设的县级负担部分存在较大资金缺口,省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建议
《湖南省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湘交养管规〔2021〕12号)明确规定“大中修工程实行省级定额补助与地方自筹相结合的投资政策,市州县负责解决项目自筹资金”。根据《关于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交通体制加快交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9〕13号)精神以及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匹配原则,市州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干线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省已将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切块给市州县,由市州县统筹安排用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除此之外,省从2021年开始,每年在省统筹资金中新增安排专项用于普通国省道养护的燃油税资金36559万元(其中2021年衡南县安排了184万元,衡阳市安排了2521万元;2022年衡南县安排了116万元,衡阳市安排了2316万元),用于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预防性养护、应急养护、专项养护等。
基于以上情况,代表建议提及的“十三五”期间衡南县实施的近60公里的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项目,需县级财政承担的自筹资金,该部分资金应由衡阳市、衡南县人民政府负责筹措解决,该部分资金可在你市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或其他财政性资金中解决,请代表加强与当地政府和交通公路部门的工作对接,督促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加强公路养护,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切实做好衡南县普通国省干线的大中修和日常养护等工作。我厅将责成市县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技术指导和配合工作。
二、关于尽量降低县级财政承担比例的建议
前期,我们与省财政厅进行了反复沟通和协商,对于“十四五”国省干线大中修项目,我们将重点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量入为出。以可承受的资金盘子控制养护规划盘子,既要考虑省本级的财力,更要充分考虑当前市县财政十分困难的现状,“十四五”养护工程补助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总体高于“十三五”补助标准。二是压实责任。严格执行我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14号),以此明确各级的筹资责任。三是建养并重。以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实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我省公路网的养护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大了养护资金投入,将“公路养护”工作上升到和“公路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四是突出绩效。形成以实物工作量等为主的考核导向,国省补助资金分配严格与考核结果挂钩,省财政将实施更加严格的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促进实现更多的“有效投资”。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衔接,充分考虑我省交通规划需求、市县交通建设实际以及地方财政现状等情况,大力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支持,科学合理确定“十四五”我省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项目投资政策。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