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建议复〔2022〕136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43号建议的答复
卓大华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按千吨级标准建设澧水石门(兆恒工业园)至慈利县苗市镇航道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改委,现答复如下:
2018年5月,我厅启动全省水运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成立5个调研组,针对全省水系资源禀赋、产业、港口、主要环境敏感区等发展条件同步开展了约3个月现场实地调研,编制完成了《湖南省“一江一湖四水”水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21年8月获省政府批复。
根据《规划》,澧水石门至午口子150公里规划为骨干航道,航道等级为Ⅲ级;鉴于澧水石门以上航道碍航闸坝众多,水路运输需求不明显,且该段航道位于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内,暂不具备提升为骨干航道的条件,因此将澧水凉水口至石门303公里规划为一般航道,航道等级为Ⅵ级,主要以区间100-300吨级货船运输为主。因此,澧水慈利县苗市至石门(兆恒工业园)1000吨级航道,三江口枢纽、茶林河枢纽、城关东门枢纽2000吨级船闸未纳入《规划》。在今后的规划调整时,我厅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设条件、运输需求效益、特别是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要求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研究,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
《规划》明确支持各市州可结合旅游资源分布、经济社会发展等需要另行规划开发旅游客运专用航道,按照我省现行水运建设管理模式,旅游航道项目建设责任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若市、县人民政府研究确有必要建设,我厅将支持慈利县规划建设澧水慈利(岩泊渡镇)至慈利(狗子滩)段旅游航道。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