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建议复〔2022〕107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67号建议的答复
刘桂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洞口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省历来重视洞口县农村地区交通基础实施发展
为支持洞口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十三五”期,省规划支持洞口建设农村公路1045公里,下达国省补助资金2.25亿元。其中,建设林区通硬化路 66公里 、窄路面加宽 575公里 、边界断头路 13公里 、旅游资源产业路 34公里 、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 357公里,实现了“村村通客车”、“组组通硬化路”。
为继续支持洞口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十四五”期,省规划洞口建设农村公路443公里,预计可安排国省补助资金约4.1亿元。其中,规划建设乡镇通三级路89公里,重点推进洞口县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促进城乡互联互通,把乡镇建成服务老百姓的区域中心;规划建设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183公里,畅通微循环,打通“最后一公里”,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促进农村产业快速发展;规划建设新村与撤并村间便捷连通路171公里,使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更加便捷。
二、所提事项的研究意见
(一)关于石柱镇青山村农村公路硬化
经核实,省已将石柱镇青山村通村公路硬化纳入“十四五”农村公路新村与撤并村便捷连通路建设规划,建设规模5.42公里。“十四五”,农村公路将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模式,对符合省规划目标的项目将按“十四五”交通建设补助政策,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二)关于加大对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政策支持力度
为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厅在“十四五”规划研究时,继续加大交通建设资金支持力度,重点实施乡镇通三级公路以及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服务乡村振兴。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考虑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将交通补助资金向脱贫地区、不发达地区倾斜。“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投资政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比一般地区上浮10%。
同时,根据国省政策,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县市区人民政府,农村公路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设施,我厅也会督促当地交通部门,切实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规划的农村公路项目尽早建成,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