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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3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08 11:26
信息来源: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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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交建议复2022〕102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31号建议的答复

唐荣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零陵区人何复线工程调整为“十四五”新建项目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所提的人何复线工程,即零陵区人民桥至涧岩头(周家大院)公路,串联富家桥镇与周家大院景区,是零陵区南部地区的重要经济干线,我厅已在“十三五”期支持该项目纳入规划,并2017年4月出具工可行业审查意见,明确项目按“十三五”补助政策执行。同年8月,永州市发改委批复工可。受地方自筹资金到位困难等因素影响,项目未在“十三五”期完成前期工作,我厅将其作为续建项目纳入了省“十”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2021年,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统筹地方自筹资金的保障情况,永州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对该项目的技术标准及建设方案进行调整,经我厅组织省、市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同意项目终点调整至周家大院路基宽度12米调整为8.5米的工可修编方案,于2021年12月向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出具工可审查意见,并根据调整后的建设规模和标准重新核定项目的国省补助资金为保证政策的严肃性、延续性和公平性,项目仍按省确定的补助标准执行。作为“十”跨“十四五”续建项目,一方面,永州市应落实建设的主体责任,积极拓宽筹融资渠道,可探索EPC、建养一体化等融资模式,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另一方面,永州市人民政府应从省财政下达的转贷资金中优先安排额度用于交通项目建设,多措并举,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提高规划项目的执行率。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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