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建议复〔2019〕180号
毛先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省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投入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每年将农村公路窄路面加宽和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列为“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我省“十三五”交通运输规划中期调整拟调增农村公路建设“十三五”规划投资规模,增加了25户以上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规模。
“十三五”期考虑到我省农村地区社会经济总体欠发达的实际,在研究农村公路建设政策时提高了补助标准,如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由“十二五”的6万元/公里对应一、二、三类地区分别提高至9、8、7万元/公里。为支持汉寿县农村公路建设,2016-2018年,省已按规划安排农村公路窄路加宽、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边界断头路等建设计划380公里,农村公路安防230公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渡改桥48座,共安排国省补助1.09亿元。省按照农村公路“以奖代补”的补助政策,积极筹措国省资金,至2019年4月,对汉寿县2016-2018年已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拨付资金0.87亿元,其中农村公路窄路加宽、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和安防等项目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其他建设项目拨付超过已下达计划资金的60%。省将根据汉寿县农村公路项目完成情况,统筹安排相应计划资金。
根据《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等国省相关规定,农村公路建管养责任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国省对纳入规划目标任务的农村公路给予适当补助。鉴于“十三五”期我省交通脱贫攻坚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省级财力有限,按现行标准保障“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设补助资金需求已十分紧张,无力再提高标准。请您督促汉寿县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农村公路资金投入力度,除国省定额补助外,可从省对市州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切块资金或财政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