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建议复〔2019〕172号
戴大明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伏林大道项目建设促推雨湖产业新城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补伏林大道进入省“十三五”干线公路规划
伏林大道二期南接G320湘潭绕城线,北连长沙黄桥大道,是伏林大道一期的延伸,也是湘潭对接长沙的一条城际快速干线,属非国省道干线公路范畴。受用地紧缩和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影响,伏林大道二期建设用地和市、县负责自筹的建设资金无法落实,湘潭市未将其申报纳入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方案。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对改善湘潭市交通运输条件,加快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促进湘潭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我厅将根据项目建设条件和需求,商湘潭市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时予以研究。
二、关于将伏林大道纳入长株潭交通一体化2019年建设项目
省发改委提出,干线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等交通项目的建设责任主体为地方人民政府。当前,省委省政府将“三干两轨”项目作为推动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的骨干工程,其他相关交通项目由三市政府根据需求自行实施。建议湘潭市按照发展需求和资金保障能力,合理安排该项目的建设时序。
三、关于支持调整项目沿线基本农田规划
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为巩固划定成果,完善保护措施,自然资源部印发了系列文件,对基本农田保护提出了相关要求。2018年7月30日,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对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范围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省级公路网规划的公路项目仅包括省级高速公路和连接深度贫困地区直接为该地区服务的省级公路。2019年1月3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规定“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 因此,按照现行政策,伏林大道如需占用基本农田,必须纳入省级高速公路,作为重大建设项目向自然资源部申请用地预审、农用地征收和转用报批。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