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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3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8-08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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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交建议复〔2019122          

 

夏建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相关资金支持东渠公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S238东坪至渠江公路为我省“十三五”干线公路建设规划实施项目,2017年,我厅以“湘交批〔2017199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项目起于安化县东坪镇,止于渠江镇,全长52.527公里(扣除完全利用段实际建设里程41.339公里),项目概算92562万元。“十三五”以来,省积极支持包括安化县在内的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该项目按“十三五”全省的最高标准予以执行,共计安排国省补助资金40152万元。

2014年中央陆续出台若干严控地方政府债务的政策,对于没有收益的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无法通过金融机构融资解决自筹资金。在此背景下,省支持安化县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建设东渠公路。一是安化县人民政府应对东渠公路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合理安排工程时序,按标准实施,严控建设成本,不拔高技术指标,不扩大规模,不增加债务负担。二是在建设资金有限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把东渠公路的设计施工做到科学节俭,避免大拆大建,尽量利用原有线路,降低建设成本。三是按照事权责任划分,益阳市、安化县人民政府应落实东渠公路建设主体责任,合法依规统筹整合省对市州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县市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等各类建设资金用于东渠公路。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