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建议复〔2019〕114号
罗平、董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株洲西综合客运枢纽按“十三五”标准给予补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经与株洲市交通运输局核实,“株洲西综合客运枢纽”在我厅编制的《湖南“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方案》中的名称为“株洲群丰汽车站”。
2.株洲群丰汽车站作为京广高速铁路株洲西站的配套一级汽车站,于2009年启动建设,我省在2010年就将其作为综合客运枢纽上报交通运输部,并一次性获得1200万元的补助。“十二五”期,交通运输部提高了综合客运枢纽的补助标准,但是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财务规定,已获得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所以我省未将其申报纳入《交通运输部“十二五”综合客运枢纽规划》。
3.株洲群丰汽车站因土地无法落实等原因,一直未能开工建设。“十三五”期,我厅将其继续纳入规划,并按照“十三五”期一级客运站的补助标准2000万元进行补助,但因建设进度太慢,至今仍未批复初步设计文件,所以暂时未安排剩余补助资金。
4.株洲群丰汽车站建设从启动至今历时将近10年,交通运输部的补助资金也已拨付将近10年,下阶段我厅将积极督促株洲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大力度、扫清障碍,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全力推进株洲群丰汽车站建设,我厅也将按照补助标准及时安排补助资金。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