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建议复〔2019〕112号
黄志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潇水涔天河库区航运工程纳入2019年度省交通“十三五”省补资金项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潇水涔天河库区航运建设工程是我省水运“十三五”跨“十四五”项目,该项目整治六级航道50公里,并配套建设一批综合客运码头,目前该项目工可已批复(永发改审〔2018〕1号)。我厅积极支持地方建设水运项目,已将该项目纳入2019年省水运建设投资计划(湘交计统〔2019〕68号文)。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交通体制加快交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9〕13号)明确的我省现行交通管理体制事权,全省交通实行各级政府负总责、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行政区域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市州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干线公路(含重大运输及水上项目)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市州级人民政府为地方水运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因省级财力受限,此类项目没有纳入“十三五”省级补助范围。因此,该项目建设资金应由地方政府负责筹措解决。地方政府应根据量力而行的原则,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本地区重点项目的建设时序。建议您与永州市政府进行衔接沟通相关事宜,请永州市在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解决或由永州市市政府自筹解决地方水运建设资金。也请您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前期筹备工作,以确保前期工作的顺利实施。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