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建议复〔2019〕71号
贺慧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绥宁县境内x088线公路的改造提质应提前纳入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对您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对相关情况认真进行了调查。经查,在2015年至2017年间,绥宁县境内x088线公路确为武靖高速公路的施工便道,武靖高速公路第3、4合同段经过绥宁县岩脚田村、石江坪村。为了确保施工期间主要道路的畅通和安全,经绥宁县协调指挥部协调,武靖高速公路第3、4合同段与岩脚田村、石江坪村村委会签订了该县道使用和维护协议,由村负责县道的维护,第3、4合同段共同分担维护费用。目前,武靖高速公路第3、4合同段已经足额将上述维护费用支付给了当地村组。武靖高速公路已履行了使用期间对该县道的维护和保养责任。
根据《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县级政府为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经了解,绥宁县已对该县道的提质改造进行了初步设计,下一步,我厅将督促绥宁县交通运输局尽快对该路进行施工改造,保障沿线群众的出行及生产生活的需要。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4月29日